夫妻个人债务能执行共同房产吗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那么夫妻个人债务能执行共同房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关于夫妻个人债务能执行共同房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夫妻个人债务能执行共同房产吗
不能就算是执行共同房产的也是执行的是共同房产中属于欠债一方的个人部分。但财产是生活必需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生活性债务主要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家庭生活的需要具体内容包括共同生活、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等经营性债务是夫妻双方从事的为了增值共同财产的经营性活动形成的债务。
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