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担保人责任是怎样的
导读: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那么房屋买卖担保人责任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关于房屋买卖担保人责任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房屋买卖担保人责任是怎样的
1、担保人为房屋买卖提供担保的担保人责任承担如下
(1)如果担保合同有约定的按担保合同约定范围承担责任
(2)担保合同没有约定的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二、担保方式主要有哪些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