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离婚合同要标明什么内容

刘晓红律师2022.01.30275人阅读
导读:

2007年7月,刘先生的儿子大学毕业并找到了工作,刘先生和妻子便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已经明确约定财产分割完毕,没有债权债务纠纷。但2010年8月份,刘先生突然接到一份法院传票,前妻谢女士起诉他,向他索要离婚前借的2万元钱。由于刘先生和谢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借条,视为夫妻双方对该债权债务的特殊约定,借条产生法律效力。但在借条形成以后,两人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家中财物双方解决无争议、无债务、债权纠纷”,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说明双方已经没了债权债务纠纷,刘先生不应当再对借条承担民事责任。法院终审驳回了谢女士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合同要标明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7年7月,刘先生的儿子大学毕业并找到了工作,刘先生和妻子便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已经明确约定财产分割完毕,没有债权债务纠纷。但2010年8月份,刘先生突然接到一份法院传票,前妻谢女士起诉他,向他索要离婚前借的2万元钱。由于刘先生和谢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借条,视为夫妻双方对该债权债务的特殊约定,借条产生法律效力。但在借条形成以后,两人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家中财物双方解决无争议、无债务、债权纠纷”,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说明双方已经没了债权债务纠纷,刘先生不应当再对借条承担民事责任。法院终审驳回了谢女士的诉讼请求。关于离婚合同要标明什么内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其实刘先生和妻子关系一直不好,但碍于孩子还未长大成人,两人凑合着维持婚姻。2007年5月,刘先生的儿子即将大学毕业,找工作、租房子、买电脑等需要用一笔钱,当时刘先生手头拮据,就从妻子那里借了2万元钱,并打了欠条。2007年7月,刘先生的儿子大学毕业并找到了工作,刘先生和妻子便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已经明确约定财产分割完毕,没有债权债务纠纷。但2010年8月份,刘先生突然接到一份法院传票,前妻谢女士起诉他,向他索要离婚前借的2万元钱。

刘先生认为,双方协议离婚时经济账都已经结清了,“而且这2万元钱最后都用在孩子身上了,没理由再向我要钱。”而谢女士表示,她手里的欠条上明确写着:“今借谢某人民币二万元整,借款时间2007年5月。”此外,离婚协议书上的“无债务纠纷”只是说对外无债权债务纠纷,两人之间的借款还得另算。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5月,刘先生确实借了谢女士2万元钱,有借条为证;2007年7月,刘先生和谢女士协议离婚,两人约定:家中财物双方解决无争议、无债务、债权纠纷,有离婚协议书为证。

由于刘先生和谢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借条,视为夫妻双方对该债权债务的特殊约定,借条产生法律效力。但在借条形成以后,两人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家中财物双方解决无争议、无债务、债权纠纷”,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说明双方已经没了债权债务纠纷,刘先生不应当再对借条承担民事责任。法院终审驳回了谢女士的诉讼请求。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刘晓红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3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