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有什么规定
导读: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那么民法典的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关于民法典的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有什么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的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