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重视哪些事项
导读:
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那么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重视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关于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重视哪些事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
二、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
三、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
五、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