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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吗

陈宗琼律师2022.01.31227人阅读
导读:

案例简介北京某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制定的公司章程载明:公司由高某等42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由高某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2005年1月高某因病去世,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达成协议,由其子一人继承高某所持有的公司43.36%的股份。高某之子高小某遂于2006年3月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将其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法院审判: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现行《公司法》,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公司的股东高某死亡后,其所享有的股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那么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例简介北京某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制定的公司章程载明:公司由高某等42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由高某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2005年1月高某因病去世,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达成协议,由其子一人继承高某所持有的公司43.36%的股份。高某之子高小某遂于2006年3月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将其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法院审判: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现行《公司法》,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公司的股东高某死亡后,其所享有的股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关于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吗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案例简介

北京某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制定的公司章程载明:公司由高某等42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由高某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2005年1月高某因病去世,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达成协议,由其子一人继承高某所持有的公司43.36%的股份。

2005年9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该章程规定:股东死亡后,继承人可以依法获得其股份财产权益,但不当然获得股东身份权。高某之子高小某遂于2006年3月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将其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法院审判: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现行《公司法》,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公司的股东高某死亡后,其所享有的股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的股权,既包括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也包括非财产性权利。据此,判决被告公司应将股东名册上记载于高某名下的43.36%股份变更记载于原告高小某名下;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上述股东变更登记事项。公司不服,以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起上诉。2006年8月20日,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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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吗

    内容:案例简介北京某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制定的公司章程载明:公司由高某等42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由高某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2005年1月高某因病去世,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达成协议,由其子一人继承高某所持有的公司43.36%的股份。高某之子高小某遂于2006年3月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将其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法院审判: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现行《公司法》,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公司的股东高某死亡后,其所享有的股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那么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3122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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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

    内容: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债权一般只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期就丧失胜诉权。债权人最多只有利息。严格来说,在公司法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内涵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那么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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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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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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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规定,除章程另有约定外,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自然人股东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多个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有什么错误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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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多个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有什么错误

    内容:但对于股东资格是否可以分别继承,新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继承即是对遗产的分割,即继承人依照约定或法定的继承份额分别取得继承的财产份额,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共有方法处理。因此,多个继承人在确定继承股东资格的同时,最好就股权的分割达成协议,以便于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出资额及股权比例。《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对于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多个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有什么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3164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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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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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只有当公司章程排除或限制新股东加入时,继承人才不能自动取得股东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公司依法转让后,原股东还需要承担原公司债务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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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公司依法转让后,原股东还需要承担原公司债务吗?

    内容:下面了解股权转让协议要注意的问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1、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方有如实充分披露公司债务的义务。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建议在公司法专业律师的协助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避免日后产生其他纠纷,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侧栏查找合适的律师。那么公司依法转让后,原股东还需要承担原公司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99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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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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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视具体情况进行继承。因此,在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继承人只要证明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而被继承人是公司股东即可继承股东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股东去世后股权能继承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股东去世后股权能继承吗

    内容:股东去世后股权能继承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去世后,合法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股东股权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是不能继承股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那么股东去世后股权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3114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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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股权后通常来说是不会成为股东的,只能通过转让股权实现财产继承,不能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需要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公司欠钱股东有责任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公司欠钱股东有责任吗

    内容:公司欠钱股东有责任吗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公司欠钱股东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65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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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股东资格是继承股权,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股东资格的确认是对股权归属的确认,而股权属于综合性权利,既包含财产性权利,又包含非财产性权利,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亦涉及诉讼标的额。因此,在确定案件管辖法院的级别时,股权的财产性价值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公司贷款还不上追究法人还是股东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公司贷款还不上追究法人还是股东

    内容:如果股东有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行为的,可以追究股东的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它是总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需要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公司贷款还不上追究法人还是股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644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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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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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民死亡后其遗产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股东的出资作为股东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自然人股东死亡后,也应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所以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后,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了股权,依法享有资产权益,参与重大决策等各项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那么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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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分割财产时公司出资额怎么处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离婚分割财产时公司出资额怎么处理

    内容:离婚纠纷中,分割财产时,如何处理在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组织等中的出资问题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龙珊律师
    2024.03.1471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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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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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去世后股权的继承方式:1、一般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由其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股东资格;2、若是没有上述协议的,则由父母、子女、配偶等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内容: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继承股权吗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法律分析: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股权的,但是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张嘉娱律师
    2023.12.1322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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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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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一般要以公司为被告。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因此,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要以公司为被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宣布破产了股东还要还钱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宣布破产了股东还要还钱吗

    内容:宣布破产了股东还要还钱吗企业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宣布破产了股东还要还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733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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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死亡后股权在一般情况下是能被继承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权可以依照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者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其中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公司欠钱能否让股东承担责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公司欠钱能否让股东承担责任

    内容: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那么公司欠钱能否让股东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715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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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是按一定比例承担责任。这里只是区分不同的组织形式进行说明。(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东变更前债权债务处理应该怎么注意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股东变更前债权债务处理应该怎么注意

    内容:六、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股权转让协议只能约束协议双方当事人,其效力并不能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因此,公司的债权人仍然只能要求公司承担债务,而不能直接要求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把清偿死者债务和缴纳死者所欠税款作为继承人的一项义务加以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那么股东变更前债权债务处理应该怎么注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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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打欠条一定要承担公司债务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股东打欠条一定要承担公司债务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那么股东打欠条一定要承担公司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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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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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继承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股权继承属于法定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但仍然继承的话,需要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同意修改后才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多个股东公司财产混同是如何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多个股东公司财产混同是如何的

    内容:多个股东公司财产混同是如何的,我们首先要了解公司的账目不清,就是最好的证据。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则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石。本案中作为**公司唯一股东的全昆公司使用**公司采购的货物,财务报表混淆不清,因此应当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多个股东公司财产混同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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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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