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进行划分
导读:
2、买二手房未过户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做分割。那么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进行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买二手房未过户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做分割。关于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进行划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进行分割
1、用他人身份购房
物权法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
2、买二手房未过户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做分割。
3、受赠、继承未过户
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另一方就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
4、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而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单位往往只限定本单位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做出种种限制。
二、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
第一原则,当然是自愿。
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各种各样灵活的方式来分割财产。
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能会涉及到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平均分配是一个大原则。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在平均分配的大原则下,会有一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倾斜。
此外,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情节,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