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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应重视哪些错误

陈宗琼律师2022.01.31419人阅读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父的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任令恢复原姓氏。这在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已有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利。新婚姻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在判决的同时,应将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一并写入判决。夫妻离婚后,未就探望子女问题达成协议,而就探望子女问题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单独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那么离婚时应重视哪些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父的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任令恢复原姓氏。这在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已有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利。新婚姻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在判决的同时,应将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一并写入判决。夫妻离婚后,未就探望子女问题达成协议,而就探望子女问题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单独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关于离婚时应重视哪些错误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目录

一、更改子女姓名

二、探望权

三、抚养费

四、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五、关于离婚协议

正文

一、更改子女姓名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孩子随一方生活,抚养孩子的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孩子的姓名更改,对方则要求将孩子的名字改回来,否则不负担抚养费,那么这种情况怎样解决呢?

《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法律未规定父母任何一方可以将子女的姓名随意更改。因此,抚养孩子的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将子女的姓名更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这种做法也与与司法解释的精神相悖。

关于父或母一方能否变更子女姓氏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有两个司法解释。

一是1951年2月28日对华东分院的批复,指出:父母离婚除因协议变更子女姓氏或子女年已长成得以自己意志决定其从父姓或母姓外,并无使其子女改变原用姓氏的必要。子女姓氏依抚养责任而变更是不妥当的。

二是1981年8月20日级辽宁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复函,指出:傅家顺(女方)在离婚后未征得陈森方(原夫)的同意,单方决定将陈昊彬(子)的姓名改为傅伟继的作法是不当的,现在陈森方既不同意给陈昊彬更改姓名,应说服傅家须恢复儿子原来的姓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父的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任令恢复原姓氏。从上述司法解释及意见可以得出如下两点结论:其一,父母双方离婚时,子女年幼不能表达自己意志的,

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子女的姓名,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子女原用姓名。其二,离婚后,父母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单方面将子女的姓氏改姓是不当的,如果生父或生母提出异议,另一方应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

另外,这种做法与我国传统习惯冲突。在我国,子女随父姓是传统,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母姓。但在父母离婚后,单方将子女改随继父(母)姓氏是违反社会习惯的,是社会上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的。

所以说,夫妻离婚后,尤其是女方不要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子女的姓名更改,否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还将会得到不利于自己的判决。当然,男方以此为由拒付抚养费的做法也是不对的,这是两个法律概念,应分别解决,错误是不能攀比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做法是不适当的,你可以起诉她要求改回孩子的姓名,但不能拒付抚养费。

二、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在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已有规定。《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利。

探望权从民法理论上讲,是亲权中的一项基本权利,探望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探望性探望,一种是逗留性探望。探望性探望时间比较短、方式比较灵活,逗留性探望是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可以在约定或判定的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新婚姻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在判决的同时,应将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一并写入判决。

夫妻离婚后,未就探望子女问题达成协议,而就探望子女问题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单独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

对于判决已就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定,而当事人一方拒不执行的,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三、抚养费

婚后抚养费的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抚养费不按时给付的问题,二是抚养费不足的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持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负有履行义务的有关个人和单位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对于第二个问题,法律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单独就抚养费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但必须是合理的要求。否则得不到支持。

四、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了原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自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全文阅读

五、关于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后,能否对离婚协议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时,该解释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解释(二)的立法本意,一方面,离婚协议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订立,立约双方即应当遵守,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一方面,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而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为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协议,因此,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协议的法定理由后,法院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然该解释第九条对于在协议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的,实际上也明确了可撤销、变更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相关条款中所涉及的财产范围,为离婚协议中明确的财产;对于协议中未涉及的双方共同财产,均不受此解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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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决有关彩礼纠纷时应重视什么错误?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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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解决有关彩礼纠纷时应重视什么错误?

    内容:在处理有关彩礼纠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在实际生活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而在诉讼中大多数也是由当事人本人或父母起诉,因此应诉方以起诉人不适格作为抗辩时,法院不应予以采信,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对于被告的确定问题也是如此,诉讼方通常把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一般习俗是父母送彩礼,也是父母代收彩礼,故将当事人父母列为共同被告并无不妥。那么解决有关彩礼纠纷时应重视什么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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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离婚需要重视的错误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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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合同离婚需要重视的错误有哪些

    内容:协议离婚或许是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最佳离婚方式之一,它具有简洁高效、不伤和气及成本低廉等优势。一般而言,协议离婚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但是,这并不影响离婚协议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证明。这些内容一般为婚姻登记机关所明确要求。那么合同离婚需要重视的错误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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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离婚中需要要重视哪些错误

    内容:我和丈夫马上要离婚了,丈夫是一个律师,请问我和他是协议离婚的,那么我们在离婚协商要注意哪些问题,以免我吃亏?协议离婚中,子女是随父还是随母一起生活,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只要双方同意则该约定即有效。那么合同离婚中需要要重视哪些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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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离婚重视的错误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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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离婚重视的错误有哪些

    内容:你也许认为,协议离婚就是你和他填写一下协议离婚的表格。你们的协议离婚其实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将离婚后可能涉及到的人身问题、子女问题、财产问题统一提前预防和解决的过程。如果遇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人员指出不能用你们的协议格式,而只能用他们指定的格式时,你一定要注意篇幅增减给你带来的隐患。一般民政局的只有正反二面、一页纸的篇幅,如果协议内容过多,根本不可能写得下。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不与你们之间精心准备的协议内容冲突,最好将你们精心准备的那份协议也要签好字。这份协议一旦签好字,在你们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后也是生效的。那么合同离婚重视的错误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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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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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有错一方会少分割到财产的,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也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
  • 合同离婚具体应重视的错误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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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合同离婚具体应重视的错误

    内容:离婚的方式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在此本人专门就协议离婚应注意的问题谈一谈本人的观点,权且作为那些协议离婚的夫妻的一点提示吧。在本人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多是男女一方或者双方并没有完全作好协议离婚的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达成的,随意性很强,因此协议后又反悔得非常普遍,结果双方又因此而不得不上法院重新进行离婚讼诉。协议离婚不但没有节省时间和精力,相反还更加的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因此夫妻双方都一定要在具备了一定的协议离婚的心理后再签订离婚协议为好。那么合同离婚具体应重视的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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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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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应与对方约定下列条件:1、对双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2、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3、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4、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约定的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纠纷中解决公房纠纷应予重视的几个错误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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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离婚纠纷中解决公房纠纷应予重视的几个错误

    内容: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即下发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对于部分产权房,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因此,离婚案件中公房归属权争议法院不得拒绝审判。因此,对已取得所有权的公房,其市场价格应成为补偿款的基数无疑。那么离婚纠纷中解决公房纠纷应予重视的几个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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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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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离婚合同要重视哪些错误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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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签订离婚合同要重视哪些错误

    内容: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做了约定,不要忘记给付期限做约定。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为避免争议,可以在协议上约定具体的时间地点次数。那么签订离婚合同要重视哪些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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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离婚之前应重视哪些错误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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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合同离婚之前应重视哪些错误

    内容:离婚,总得有你或他先提出,由他或你回应,从而启动离婚过程的开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可见,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不是说如果你提出离婚要求,如果法院满足了你的诉讼请求,你就应当在财产上让步,即少判给你一些财产,这是错误的理解。比如,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孩子如何抚养及抚养费支付的方式,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那么合同离婚之前应重视哪些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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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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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离婚之前需要重视什么错误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合同离婚之前需要重视什么错误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可见,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不是说如果你提出离婚要求,如果法院满足了你的诉讼请求,你就应当在财产上让步,即少判给你一些财产,这是错误的理解。比如,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孩子如何抚养及抚养费支付的方式,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一般在毫无思想准备下的人在突然面临离婚时,要经历震惊、愤怒、伤心、平静四个阶段。那么合同离婚之前需要重视什么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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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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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产生各种各样的错误认识具体如下:1、一方不同意的,则双方不能离婚。实际上,只要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离婚;2、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实际上不存在自动离婚;3、先提出离婚者在财产上会吃亏。实际上离婚财产分割等各种问题的审理并不因为谁先提出离婚而有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时收集视听证据要重视哪几个错误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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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收集视听证据要重视哪几个错误

    内容:不具有危害性获取的视听资料具有合法性。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存在有疑点的试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那么离婚时收集视听证据要重视哪几个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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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共同债务才需要分割,分割后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若是对于债务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签订离婚合同时应重视什么错误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签订离婚合同时应重视什么错误

    内容:李女士咨询说,她和丈夫是大学同学,3年前,俩人结束了8年的爱情长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李女士问,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注意什么问题?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而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电子邮件等。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离婚协议是一份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定要件。所以,只要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生效,双方就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那么签订离婚合同时应重视什么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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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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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离婚时应重视哪些错误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父的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任令恢复原姓氏。这在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已有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利。新婚姻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在判决的同时,应将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一并写入判决。夫妻离婚后,未就探望子女问题达成协议,而就探望子女问题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单独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那么离婚时应重视哪些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3141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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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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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离婚需要要重视的错误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合同离婚需要要重视的错误有哪些

    内容:六、混淆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并非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般而言,离婚协议以离婚为前提,没有离婚,该协议当然无效。但是,这并不影响离婚协议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证明。那么合同离婚需要要重视的错误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3085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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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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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有转移征地补偿款的行为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申请法院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转移征地补偿款的行为,严重侵害自己利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诉讼审理时需要重视的错误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离婚诉讼审理时需要重视的错误

    内容: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判决结果的基础,就是本院查明;判决结果的依据,就是本院认为。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中,一审判决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只是存在一些小的问题,即使上诉,二审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较小。那么离婚诉讼审理时需要重视的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3112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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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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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的分割是:(一)一方在婚前取得公房所有权的,所有权归一方享有,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二)双方在婚前各自取得公房所有权、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归双方享有,离婚时双方均有权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签离婚合同需要重视哪些错误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签离婚合同需要重视哪些错误

    内容: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而书面形式应仅指,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电子邮件等。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律师说,离婚协议是一份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定要件。所以,只要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生效,双方就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此外,为了保障离婚协议能得到顺利履行,夫妻在办理之前一定要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提前办理好,并按协议处理好钱款问题,如果有些财产不便执行,要申请财产保全。此外,子女抚养一定要明确并交接好。那么签离婚合同需要重视哪些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3043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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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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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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