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吗,不易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
导读:
一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吗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不经调解程序。二不易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1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在很多情况很难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对冲突的发生都有责任而受害人即使在婚姻中有“过错”也不应该挨打因此不能对自己受害负任何责任。2缺席审理离婚案件。结合婚姻法中的规定起诉离婚中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那么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吗,不易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吗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不经调解程序。二不易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1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在很多情况很难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对冲突的发生都有责任而受害人即使在婚姻中有“过错”也不应该挨打因此不能对自己受害负任何责任。2缺席审理离婚案件。结合婚姻法中的规定起诉离婚中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关于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吗,不易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才准予离婚。但对协议离婚来说并非必经程序。
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
2通过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3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4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
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不经调解程序。
二不易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
1家庭暴力离婚案件。
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在很多情况很难达成调解协议。这是因为调解需要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主张自己的权利而家庭暴力关系中的受害方往往因惧怕施暴方而不敢主张或坚持自己的主张因此缺乏与受害人平等协商解决问题的能力。
双方之间的这种权利结构的失衡使得调解应具备的最重要的平等和自愿荡然无存。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对冲突的发生都有责任而受害人即使在婚姻中有“过错”也不应该挨打因此不能对自己受害负任何责任。社会心理学告诉我们驱使暴力行为发生的是加害人内心强烈的控制欲。所谓受害人过错只是加害人为自己的行为寻找的借口而已。要求受害人改掉所谓的“毛病”以换取不再挨打的“待遇”等于在说受害人有错才挨打。
调解要求双方都要放弃一部分权益而对受害人来说根本没有可以放弃的权益因为其受侵害的是基本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任何公民都不能放弃的。对加害人来说调解要求其停止殴打家庭成员但殴打家庭成员不是加害人的权利停止殴打更不是其放弃的权益。如果将停止殴打家庭成员作为加害人的让步等于在说加害人有殴打他人的的权利。
正是因为家庭暴力缺乏可调解的关键元素司法实践中调解效果并不好。
2缺席审理离婚案件。
缺席离婚案件一般分两种情形一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而缺席开庭。在办理该类案件时有许多问题不容忽视如双方感情是否破裂难以认定子女抚育问题难处理财产状况难以查明离婚的目的难识别调解前置程序难落实。
结合婚姻法中的规定起诉离婚中离婚调解是离婚必经程序。这是不容置疑的若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没有对当事人作出调解的话那么就属于程序违法。此时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