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债务
导读:
按照该规定的精神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可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债务。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按照该规定的精神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可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债务。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债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于夫妻债务的认定和清偿2001年4月修正后的婚姻法只在第19条第41条分别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按照该规定的精神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可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
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婚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债务。
4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所负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不过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力除非债权人事先同意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5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完全为满足个人欲望而负的债务抚养非婚生子女所负的债务等。
相关知识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