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提起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导读: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是第一次到法院起诉离婚都是判不离第二次绝大多数都是判离从笔者代理的许多案件来看确实也出现第一次判离的概率很小而第二次判不离的概率同样也很小的情况。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同意离婚和不同意所占比例经常是差不多这也就意味着在第二次诉讼中尽管很多人不同意离婚但法院最终还是判决准予离婚。而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判决离婚往往就是由于被告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关系有改善的情形所致。从上述案件处理结果来看两次诉讼相隔的6个月时间只是判决离婚的一个因素不是绝对的只要被告不想离婚并有意改善和维持这个家庭获得不离的结果是很有可能的。那么第二次提起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是第一次到法院起诉离婚都是判不离第二次绝大多数都是判离从笔者代理的许多案件来看确实也出现第一次判离的概率很小而第二次判不离的概率同样也很小的情况。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同意离婚和不同意所占比例经常是差不多这也就意味着在第二次诉讼中尽管很多人不同意离婚但法院最终还是判决准予离婚。而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判决离婚往往就是由于被告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关系有改善的情形所致。从上述案件处理结果来看两次诉讼相隔的6个月时间只是判决离婚的一个因素不是绝对的只要被告不想离婚并有意改善和维持这个家庭获得不离的结果是很有可能的。关于第二次提起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是第一次到法院起诉离婚都是判不离第二次绝大多数都是判离从笔者代理的许多案件来看确实也出现第一次判离的概率很小(具有法定离婚理由和调解离婚除外)而第二次判不离的概率同样也很小的情况。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同意离婚和不同意所占比例经常是差不多这也就意味着在第二次诉讼中尽管很多人不同意离婚但法院最终还是判决准予离婚。结合规定精神来看法院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是夫妻关系没有改善(常见的是分居)互不尽夫妻义务。
而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判决离婚往往就是由于被告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关系有改善的情形(体现在尽了夫妻义务)所致。我们知道夫妻义务体现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包括衣食住行。只要被告留意肯定可以提供出双方关系有改善的事实或者证据材料比如在张某诉李某离婚案中(第二次起诉)李某提供的证据证明在第一次离婚后张某还经常做饭给自己吃双方之所以没有住在一起是因为张某要照顾孙女(这一事实双方没有争议)我作为李某代理人结合前面的事实阐述了双方感情并没有彻底破裂法院依法没有准予张某离婚请求。再如赵某诉王某离婚一案(也是第二次诉讼)赵某诉称王某在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王某到他单位大吵大闹所以坚决要求离婚王某提供的证据却是赵某不给家里一分钱致使孩子生病无钱看上学也很困难王某找赵某目的是希望他解决孩子的抚育问题并希望能和赵某生活在一起以不断改善双方的关系作为王某代理人我强调了王某的行为不是恶化夫妻关系而是改善夫妻关系她的本意和出发点都是好的法院最后没有准予赵某离婚要求。
从上述案件处理结果来看两次诉讼相隔的6个月时间只是判决离婚的一个因素不是绝对的只要被告不想离婚并有意改善和维持这个家庭获得不离的结果是很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