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导读:
2一方只起诉离婚问题对方提出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必须要走反诉程序呢?4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中的具体操作是要在审理过程中解决还是要在执行中解决?如果双方只是对是否为共同财产问题提起诉讼而未要求分割该房屋法院可否依职权判决?第二十条双方对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那么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一方只起诉离婚问题对方提出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必须要走反诉程序呢?4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中的具体操作是要在审理过程中解决还是要在执行中解决?如果双方只是对是否为共同财产问题提起诉讼而未要求分割该房屋法院可否依职权判决?第二十条双方对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关于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一方只起诉离婚问题对方提出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必须要走反诉程序呢?
3一方起诉要求确认某些财产的权利归属问题对方提出要求将更多的财产确认为共同财产(未提反诉但法院就增加的财产收了诉讼费)双方均未提财产分割此时法院可否依职权直接判决将财产作出分割呢?
4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中的具体操作(协议提出有关主张同意竞价准许竞价进行竞价评估补偿申请拍卖进行拍卖分割拍卖款)是要在审理过程中解决还是要在执行中解决?如是在审理和判决中解决那么该等环节是否应记入审限呢?如果双方只是对是否为共同财产问题提起诉讼而未要求分割该房屋法院可否依职权判决?
第二十条双方对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