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如何离婚和办理手续

导读: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第二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第四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离婚的处理。如果双方均在中国或虽然国外方在所在国但不予配合解决此案的难点之一在于公证认证的进行。如果双方离婚合意一般可在一个月内审结若一方不同意或一方杳无音信诉讼期间最长可长达一年半左右。那么涉外婚姻如何离婚和办理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第二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第四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离婚的处理。如果双方均在中国或虽然国外方在所在国但不予配合解决此案的难点之一在于公证认证的进行。如果双方离婚合意一般可在一个月内审结若一方不同意或一方杳无音信诉讼期间最长可长达一年半左右。关于涉外婚姻如何离婚和办理手续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
(二)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
1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
在签收法院的判决书时代理人应当注意一点仔细核对国外一方的姓名法院的文书中的拼写是否有错误。如有错误修改起来非常麻烦。
第二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解决方式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认证费用各国使领馆不一但费用相对不高如驻日领事馆费用约为三千日元左右我驻美纽约领事馆约二十美元左右。
2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case。
3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判决书)一般当日生效一周后可领取生效法律文书。
(二)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被告国外的住址(护照)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2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故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
其一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将传票送出三个月被告方仍杳无消息一般法院会再公
告七个月之后缺席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如果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法院一般不予处理。
第三双方为外国公民结婚注册地在国外现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处理方式。
由于各区法院立案庭办案人员的认识不同立此类案件时可能会遇有一些问题甚至在不同的法院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法院一般的做法是对于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一般受理并作出调解书。但是对于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各法院认识不同。
第四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离婚的处理。
1首先须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我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立案。如果双方均在中国或虽然国外方在所在国但不予配合解决此案的难点之一在于公证认证的进行。对于来自香港台湾澳门的结婚登记注册证书也要履行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以香港为例该结婚注册证书要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公证律师进行查证后出具蜡封的公证文书再加中国香港服务公司的转递章后才可有效地在中国法院使用。
2将结婚注册证书公证认证后再连同其他诉讼材料递交法院引起立案程序。如果双方离婚合意一般可在一个月内审结若一方不同意或一方杳无音信诉讼期间最长可长达一年半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