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讼离婚,如何确定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

导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什么是诉讼离婚,如何确定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什么是诉讼离婚,如何确定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律师表示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