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诉讼应该去哪个法院立案
导读:
第一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管辖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7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9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0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办理离婚诉讼应该去哪个法院立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管辖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7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9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0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办理离婚诉讼应该去哪个法院立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民事诉讼法意见的规定
1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3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6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0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1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2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