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应该怎样收集证据

导读:
离婚案件虽然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但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证据不好收集或不知从何下手。因此如何在离婚案件中收集证据及运用就成为当事人甚至是律师尤为注重的问题。一离婚案件中可以提交的证据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应该说婚姻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以上几类证据是大量被运用的。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离婚案件中应该怎样收集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件虽然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但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证据不好收集或不知从何下手。因此如何在离婚案件中收集证据及运用就成为当事人甚至是律师尤为注重的问题。一离婚案件中可以提交的证据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应该说婚姻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以上几类证据是大量被运用的。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关于离婚案件中应该怎样收集证据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件虽然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但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证据不好收集或不知从何下手。但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却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自己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如何在离婚案件中收集证据及运用就成为当事人甚至是律师尤为注重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应该怎样收集证据已经收集哪些证据对当事人更为有利呢?
一离婚案件中可以提交的证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应该说婚姻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以上几类证据是大量被运用的。但是当事人对于证据的收集及其运用往往存在误区。下面就有关在离婚官司中出现的比较多的政局方面的错误问题作出总结。
(一)当事人不必要花大量的金钱精力去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性行为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第三者原因导致离婚的案件在当今社会处于越来越多的种类。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无过错方往往掌握不了过错方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就此罢手因此往往耗尽心机去调取另一方有过错的证据甚至不惜血本请人或请侦探公司出调查而忽视了对于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因此我们认为如果过错方不存在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几种情况不存在重婚同居行为当事人花过多的精力和金钱去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是大可不必的。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另一方存在婚外情行为的直接证据是非常难以取得的而间接证据再多法院一般也不肯轻易认定。因此往往做了大量工作而不能起作用。其次即使当事人收集到了另一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但只能作为申请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一个理由而提起赔偿依据不足。而无过错方多分一般在法院判决书中只是一个量的平衡的问题在财产分割上不会引起质的差别。
(二)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或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应特别注重共同财产证据的调查收集
灵活运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三)关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取证技巧
在我们代理的离婚案件中70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其中又包括两种
其一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
其二为了得到房产或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
作为律师我们不考虑你是出于何种原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我们只考虑如何达到委托人的目的。具体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原则。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由于我们办理的离婚案件中受过正规教育的人士很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归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