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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2022.01.31798人阅读
导读:

一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离婚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离婚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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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诉讼离婚适用的情形是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经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诉讼离婚有哪些规定,哪些情形是法院不受理的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诉讼离婚有哪些规定,哪些情形是法院不受理的

    内容:诉讼离婚有哪些规定,哪些情形是法院不受理的法院离婚又称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期限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那么诉讼离婚有哪些规定,哪些情形是法院不受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3159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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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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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就其提起行政诉讼,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包括: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什么情形不允许提起诉讼离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什么情形不允许提起诉讼离婚

    内容: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此种情况是大多数诉讼离婚的人都会遇到的其实很多夫妇在离婚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人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使双方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冷静期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什么情形不允许提起诉讼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种情况体现了我国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而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陈明月律师
    2022.01.1444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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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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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第一次离婚诉讼能够成功离婚的情形有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哪些情形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哪些情形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内容:哪些情形不能提起诉讼离婚一男方不得提离婚的情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当然这个限制不是绝对的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那么哪些情形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3147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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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必须通过诉讼才能离婚的情形有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若是适用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不予受理合同离婚是什么情形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不予受理合同离婚是什么情形

    内容:协议离婚不予受理有什么情形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那么不予受理合同离婚是什么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3065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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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不受理下列行政诉讼: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院的管辖范围;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等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发布的有普遍效力的决定、命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及诉讼期限是多久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及诉讼期限是多久

    内容:二不予受理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三诉讼期限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那么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及诉讼期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3145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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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在情况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1、男女之间不具有法律所保护的婚姻关系;2、双方当事人未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3、当事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双方在国外登记的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不予受理协议离婚是什么情形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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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不予受理协议离婚是什么情形

    内容:协议离婚不予受理有什么情形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那么不予受理协议离婚是什么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199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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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情形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任何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情形

    内容:任何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情形()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个月内又起诉的()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个月内又起诉的()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个月内又起诉的()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那么任何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19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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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中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诉讼中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那么离婚诉讼中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298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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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2021.11.2378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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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况下的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哪些情况下的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内容:孝感律师解答: 哪些情况下的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那么哪些情况下的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65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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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法院受理离婚诉讼要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应有有效的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可以要求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可以要求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一可以要求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证或者已构成。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那么可以要求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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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31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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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情形法院可以诉讼判决离婚:1、夫妻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足以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2、夫妻一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3、法律规定的其他判决离婚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哪些情形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哪些情形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内容:那么哪些情形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22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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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不予受理怎么办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诉讼离婚不予受理怎么办

    内容:诉讼离婚不予受理情形怎么办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具体如下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那么诉讼离婚不予受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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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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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起诉离婚一般是不可以不参庭的。即使有代理人也应当积极应诉。离婚被告不出庭的,并且在经过法院传票传唤的,也不提交无正当理由的,可以继续审理,并缺席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离婚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离婚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一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离婚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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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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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形可诉讼离婚,离婚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哪些情形可诉讼离婚,离婚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内容:哪些情形可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那么哪些情形可诉讼离婚,离婚诉讼什么时候提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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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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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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