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管辖是什么意思
导读:
第一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离婚诉讼管辖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关于离婚诉讼管辖是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第二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魏男的户口在湖南省A地冯女户口在四川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魏男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冯女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
1若魏男一直在A地居住而冯女因结婚离开B地超过一年与魏男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若魏男一直在A地居住而冯女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魏男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若魏男与冯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魏男去了C地冯女去了D地若冯女离开B地超过一年魏男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并且冯女在D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4若魏男与冯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魏男去了C地冯女去了D地若冯女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5若魏男与冯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魏男去了C地冯女去了D地若冯女离开B地超过一年魏男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而且冯女在D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C地法院而AB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第三关于对离婚案件中一些特别情形的法院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一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情形
如魏男户口在A地冯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魏男生活在A地冯女一日突然失踪虽经魏男苦苦查找但仍未发现冯女的踪影魏男无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无管辖权。
2一方或双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形
(1)如魏男户口在A地冯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魏男居住在A地冯女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有徒刑3年而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现魏男想提出离婚诉讼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法院而BC法院没有管辖权
(2)如魏男户口在A地冯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魏男冯女因触犯法律而双双入狱分别被判处有徒刑5年4年魏男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冯女被监禁在某某监狱D地现魏男想提出离婚诉讼若冯女被监禁时间未达到一年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法院没有管辖权
(3)如魏男户口在A地冯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魏男冯女因触犯法律而双双入狱分别被判处有徒刑5年4年魏男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冯女被监禁在某某监狱D地现魏男想提出离婚诉讼若冯女被监禁时间达到一年以上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法院没有管辖权
第四关于军婚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很多人以为会由部队的内部法院处理即认为是由军事法院审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无论一方还是双方是军人都是由地方法院来审理的军事法院是无权处理的。具体的情形包括
1魏男与冯女系夫妻魏男为非军人魏男的户籍在A地冯女是现役军人且冯女为非文职军人在B地工作若现魏男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A地的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魏男与冯女系夫妻魏男为非军人魏男的户籍在A地冯女是现役军人且冯女为文职军人在B地工作若现魏男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B地的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魏男与冯女系夫妻魏男与冯女都是现役军人魏男在A地工作冯女在B地工作若现魏男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B地的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7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9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