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诉讼离婚是怎样规定的
导读: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请求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定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那么我国对诉讼离婚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请求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定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关于我国对诉讼离婚是怎样规定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对诉讼离婚是怎样规定的
一在诉讼管辖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此有下列的特别的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在诉讼代理方面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真实意志的以外仍因出庭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在受理条件方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原告又起诉的也不予受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当事人起诉请求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定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五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终结诉讼。
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