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离婚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导读:
三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一)法定减交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五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六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退费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那么最新离婚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三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一)法定减交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五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六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退费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关于最新离婚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收费依据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文件)。
地区的另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文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若干意见京高法发(2007)95号文件。
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交范围与标准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其中地区的案件每件交纳200元
(二)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预交
(四)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五)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
(一)法定减交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酌定减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三)法定免交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
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四)酌定免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3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四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交
(一)预交时间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预交币种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以外币为计算单位的依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交纳上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
(三)预交程序
1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后到法院换取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人民法院专用财政票据。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法定财政票据。
五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六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退费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