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关键是举证

导读:
基本案情冯娟与江磊系自由恋爱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错。冯娟一怒之下诉至法院以江磊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案例分析本案中法院依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采用“感情破裂”的标准对冯娟的诉讼请求进行了审查但最终因证据不足并未认可其主张的“家庭暴力”只是认定双方发生家庭矛盾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还有挽回的可能故依法驳回了其诉讼请求。本案暴露了家庭暴力的举证问题。所以受暴当事人完全可以拨打110报警以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那么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关键是举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基本案情冯娟与江磊系自由恋爱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错。冯娟一怒之下诉至法院以江磊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案例分析本案中法院依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采用“感情破裂”的标准对冯娟的诉讼请求进行了审查但最终因证据不足并未认可其主张的“家庭暴力”只是认定双方发生家庭矛盾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还有挽回的可能故依法驳回了其诉讼请求。本案暴露了家庭暴力的举证问题。所以受暴当事人完全可以拨打110报警以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关于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关键是举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基本案情冯娟与江磊系自由恋爱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错。但结婚后不久丈夫江磊因工作发生变动经常到外地出差只能一个月回家一次期间妻子冯娟感到孤单就经常上网聊天认识了一些朋友偶尔还出去聚会。江磊回来发现冯娟在网上和异性网友聊天大发雷霆恼怒地打了她一巴掌。冯娟一怒之下诉至法院以江磊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
案例分析本案中法院依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采用“感情破裂”的标准对冯娟的诉讼请求进行了审查但最终因证据不足并未认可其主张的“家庭暴力”只是认定双方发生家庭矛盾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还有挽回的可能故依法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为什么法院没有认可冯娟提出的家庭暴力呢?根据婚姻法解释一中第一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本案中江磊打冯娟耳光的行为并未构成家庭暴力首先是因为打耳光很难达到“殴打”的标准且“一定伤害后果”难以认定到开庭时冯娟挨打的后果早已消失证据不足法官不能只从其陈述中简单作出结论。
本案暴露了家庭暴力的举证问题。如何证明家庭暴力?不同人对于暴力的理解不同例如受教育较高的人如冯娟无法容忍耳光认为这就是家庭暴力某些人可能认为只有殴打造成轻微伤或轻伤才构成家庭暴力有人还认为在家庭中沉默不与配偶讲话就构成了精神方面的家庭暴力就我国目前司法实践来看家庭暴力一般指身体上的伤害且构成一定伤害后果。而精神上的伤害若要被认定为家庭暴力必须是由于伤害身体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造成的。
当事人在举证的时候一定要想方设法努力证明使法官可以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一般来讲除非实施行为的当事人承认家庭暴力的存在否则很少存在直接证据证明。医院的诊断证明邻居的证人证言居委会的调解记录110的公安出警笔录等都是重要的证据材料只要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就足以让法官认定家庭暴力的事实存在。我国刚出台一部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设立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点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并按照‘110’接处警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依法受理或立案及时查处。公安机关受理家庭暴力案件后应当及时依法组织对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的伤情进行鉴定为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依据”。所以受暴当事人完全可以拨打110报警以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只有学会保存和收集证据才能使自己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