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导读:
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三诉讼离婚(一)诉讼离婚的概念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那么诉讼离婚的相关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三诉讼离婚(一)诉讼离婚的概念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关于诉讼离婚的相关问题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诉讼外调解
诉讼外调解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种调解属于民间性质。“有关部门”在实践中一般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等。由这些部门进行调解符合当事人的非讼心理和社会生活中的传统习惯易于当事人认可和接受。也由于调解人一般对当事人的情况比较了解便于做好思想开导工作缓解夫妻间的矛盾有助于妥善及时地化解离婚争议。
对于离婚纠纷诉讼外调解并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接受调解后随时退出调解。调解前不能“强拉硬拽”调解中也不能“强加于人”。因此经过调解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一种是双方的矛盾得到化解重归于好继续保持婚姻关系第二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也达成一致意见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再一种是调解不成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则坚持相反意见或者虽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财产问题达不成协议而需诉诸法院解决。
三诉讼离婚
(一)诉讼离婚的概念
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二)诉讼离婚制度有下述特征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