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外地如何诉讼离婚
导读: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判离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那么双方都外地如何诉讼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判离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关于双方都外地如何诉讼离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双方都外地如何诉讼离婚
可以至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连续居住满一年)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至起诉时被告居住地。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判离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当事人在离婚诉状中所陈述的“事实与理由”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其一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是客观发生的真实的事实
其二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拥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
其三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满足离婚诉状“诉讼请求”的事实要求。
审理与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