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在外地离婚应如何起诉
导读: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那么双方都在外地离婚应如何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关于双方都在外地离婚应如何起诉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双方都在外地离婚应如何起诉?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离婚官司的诉讼费由谁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如果您起诉要求离婚您作为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但该费用只是“预交”最后并非全部由您承担届时您可和对方协商如何分担。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一般遵循以下原则裁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