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法定期限
导读: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期限1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2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3因感情不和分居准予离婚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那么诉讼离婚的法定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期限1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2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3因感情不和分居准予离婚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定期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期限
1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2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3因感情不和分居准予离婚的期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4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5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二离婚案件有哪些程序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