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导读: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二涉外婚姻离婚的方式涉外离婚途径有两种1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共同到相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实用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涉外诉讼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那么涉外婚姻诉讼离婚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二涉外婚姻离婚的方式涉外离婚途径有两种1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共同到相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实用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涉外诉讼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关于涉外婚姻诉讼离婚怎么办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涉外婚姻诉讼离婚如何办理
1管辖法院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2证据材料
在我国法院审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这里的“中文”指中文简体。
3委托律师
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
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二涉外婚姻离婚的方式
涉外离婚途径有两种
1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共同到相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实用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涉外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