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怎么确定管辖权,离婚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

导读:
起诉离婚怎么确定管辖权,离婚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1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别管辖规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那么起诉离婚怎么确定管辖权,离婚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起诉离婚怎么确定管辖权,离婚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1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别管辖规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关于起诉离婚怎么确定管辖权,离婚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起诉离婚怎么确定管辖权,离婚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
1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别管辖规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