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导读:
二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和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1年1月11日附婚姻法草案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结婚第三章家庭关系第四章离婚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那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和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1年1月11日附婚姻法草案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结婚第三章家庭关系第四章离婚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是一部进一步保障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的法律草案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委员长会议决定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征求收集本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法学教学研究等单位的意见特别要征求广大妇女企业职工和人民法院的意见于2001年2月28日以前将意见汇总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二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和各方面人士的意见。三各界人士可以将意见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可以将意见直接寄送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四请中央和省级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组织刊播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的文章并报道讨论情况和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1年1月11日附婚姻法草案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结婚第三章家庭关系第四章离婚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和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禁止遗弃家庭成员。第四条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扶助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二章结婚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对无效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宣告该婚姻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