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销婚姻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导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登记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可以撤销吗
法律分析:可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能撤销吗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可撤销的婚姻怎么分割财产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3、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一、男女同居后的财产规则有哪些
男女同居后的财产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双方已约定同居财产的,按约定处理;
2、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归个人所有。按照这一原则,如果男女双方对女方保管的工资没有其他约定,则应归个人所有;
3、同居后共同购买的财产由双方共同所有,按份取得的确定为按份共有。一般来说,是双方在同居期间购买的汽车、房房地产。如果没有约定,则取决于双方的资金比例;
4、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当事人所有,如工伤赔偿金。即使在婚姻关系中,基于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请注意,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动保险待遇、养老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
5、继承取得的财产归继承人所有,如继承遗产。
二、离婚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离婚,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六)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债权人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债权人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规定有:离婚协议的签订应在债权成立之后;协议中财产约定部分明显不合理,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非正常减少;债务人因此导致其偿债能力下降,不能偿付债权;债权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婚姻被撤销财产分割怎么办
婚姻被撤销了财产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即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共有人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一、夫妻离婚房子车子怎么分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处理办法是: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对于车辆的离婚分割,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的,根据共有物类型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共有物,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第二、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显然,车辆属于不可分割物,法院不可能将其进行拆解分割。因此,司法实践中夫妻共有车辆的分割可以遵循以下步骤:第一步,确定分割车辆的价格;第二步,确定车辆的分割方式。
二、共有财产应如何处分
共有财产应处分情况如下:
1、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分割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不会因分割而损失价值的,应当分割实物;
3、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而损失价值的,应当分割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
4、共有人分割所得的房地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有所有权。
三、解除同居关系时以及财产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以及财产的分割方式为:按照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就分割共同财产达成一致的,按照约定分割。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以一致的,共有财产可以分割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不能分割的,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可撤销婚姻对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对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应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一、非法的同居进行财产分割的方式是什么
非法的同居进行财产分割的方式如下:
1、协议分割;
2、判决分割。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三、女方怀孕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吗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我国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