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遭遇房产纠纷的几种情况
导读:
据有关律师透露眼下因婚姻破裂而产生的房产分割案件有增多迹象。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付未得房一方30万元。由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同时离婚诉讼中也有不少故意隐匿或转移财产的行为。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婚后共同偿还借款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实践中在离婚时一方常常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并拿出借据证实。那么离婚遭遇房产纠纷的几种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据有关律师透露眼下因婚姻破裂而产生的房产分割案件有增多迹象。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付未得房一方30万元。由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同时离婚诉讼中也有不少故意隐匿或转移财产的行为。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婚后共同偿还借款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实践中在离婚时一方常常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关于离婚遭遇房产纠纷的几种情况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据有关律师透露眼下因婚姻破裂而产生的房产分割案件有增多迹象。同时记者了解到北京的各级法院受理的这类案件也日益增多而且案情也是各不相同。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主任王芳律师告诉记者“对于离婚涉及房产的案件要具体分析案件与案件之间差异很大不可一概而论。”
问婚内将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怎么办
律师支招房产到底应该如何分割
在离婚诉讼中涉及房产部分到底应该如何分割针对近期出现的不同案件应该针对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律师认为最简单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就是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的分割。这种情形下的房产分割首先应该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明确产权之后要明确价值。房屋价值应该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房屋购买合同金额计算。
最后应该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要首先将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100万元首付30万元贷款70万现值120万元未还贷款是60万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120万减去60万元等于60万元每人可分得30万元。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付未得房一方30万元。由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同时离婚诉讼中也有不少故意隐匿或转移财产的行为。对于这种情况我国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存在这种行为的一方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比较复杂的情形是一方婚前以按揭借款形式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婚后继续还贷房屋怎样分割?
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得应将房屋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向银行的借款应属于买房方的个人债务。
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是涉及承租公房的分割问题。“承租公房人虽然没有取得所有权但是拥有房屋的使用权离婚时对方可以要求分割房产使用权。”
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也就是说公房是婚前一方承租的或是由其父母名下改为其名下承租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公房权益。如果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一个单位的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这类房屋中复杂一点的情形是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婚后共同偿还借款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当然这里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婚后共同偿还了多少另一方才有权提出该要求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由法院根据案情酌情处理。
对于父母资助所购买的房屋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实践中在离婚时一方常常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一般的作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认可则可将父母的出资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果另一方不认可法院将父母的出资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当然主张一方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一点也可认定为对出资父母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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