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提出离婚一方净身出户的约定无效

段建国律师2022.02.011051人阅读
导读:

第一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任何人无权剥夺离婚的自由即便夫妻双方约定说不得离婚该约定亦属无效。婚后若一方提出离婚则净身出户如女方提出离婚则放弃分男方所有的房产的权利若男方提出离婚则将其婚前拥有的黄浦区房产归女方所有。2012年8月原告陈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对于协议中房产的归属发生争议。被告孙某认为双方的婚姻协议书合法有效既然男方陈某先提出离婚就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判决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及男方婚前房产归女方孙某所有原告陈某则认为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情感性宣言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分割。那么提出离婚一方净身出户的约定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任何人无权剥夺离婚的自由即便夫妻双方约定说不得离婚该约定亦属无效。婚后若一方提出离婚则净身出户如女方提出离婚则放弃分男方所有的房产的权利若男方提出离婚则将其婚前拥有的黄浦区房产归女方所有。2012年8月原告陈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对于协议中房产的归属发生争议。被告孙某认为双方的婚姻协议书合法有效既然男方陈某先提出离婚就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判决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及男方婚前房产归女方孙某所有原告陈某则认为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情感性宣言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分割。关于提出离婚一方净身出户的约定无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基本原则既包括缔结婚姻的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任何人或者任何组织均不能强迫公民放弃婚姻自由权这也是一项基本人权。任何人无权剥夺离婚的自由即便夫妻双方约定说不得离婚该约定亦属无效。

第二即便有协议书中的约定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离婚的亦需要前往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在判决双方是否应当离婚也是按照婚姻法第32条规定来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应当离婚。夫妻双方通过自行约定的离婚条件不会成为法院审理是否离婚的依据。

第三在协议无效的情况下对于婚前财产夫妻财产约定亦为无效财产约定无效则依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法院按照婚姻法的原则来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符合法律规定。

案情

2008年10月孙某与陈某通过介绍认识并于同年12月登记结婚。婚前男方陈某自有一套黄浦区房屋。2009年陈某与孙某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陈某与孙某两人名下。2009年10月份双方签订了一份婚姻协议书内容约定夫妻婚后一定要互相恩爱白头偕老任何一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后若一方提出离婚则净身出户如女方提出离婚则放弃分男方所有的房产的权利若男方提出离婚则将其婚前拥有的黄浦区房产归女方所有。

2012年8月原告陈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对于协议中房产的归属发生争议。

被告孙某认为双方的婚姻协议书合法有效既然男方陈某先提出离婚就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判决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及男方婚前房产归女方孙某所有原告陈某则认为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情感性宣言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分割。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1夫妻之间订立的婚姻协议书虽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该约定限制了夫妻之间的离婚自由且无法保障一方基本的生存权利应属无效2协议书中所约定的房产系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房产归原告所有3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段建国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3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