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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否请求撤销

周春花律师2022.02.01448人阅读
导读:

离婚后罗某反悔房屋产权未能过户。罗某主张离婚协议中的该项规定实质为男方对女方财产的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其可以撤销赠与。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罗某不能证明你们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罗某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支持。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否请求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后罗某反悔房屋产权未能过户。罗某主张离婚协议中的该项规定实质为男方对女方财产的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其可以撤销赠与。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罗某不能证明你们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罗某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支持。关于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否请求撤销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问我与前夫罗某因感情不和于今年三月份协议离婚在协议中双方对财产作了分割其中一条明确约定婚前属于罗某的一处房产归我所有。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效力并发放了离婚证。离婚后罗某反悔房屋产权未能过户。罗某主张离婚协议中的该项规定实质为男方对女方财产的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其可以撤销赠与。罗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支持?

答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也就不适用于合同法中关于赠与的规定。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案男女双方的有关财产处理的离婚协议不仅经双方签字同意而且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具备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也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只要罗某不能证明你们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罗某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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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可否提起撤销离婚协议中经济条款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夫妻一方可否提起撤销离婚协议中经济条款

    内容:然而,原告在起诉时,同时申请法院对被告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调查,而且经法院调查,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20000元共同财产被告在离婚时没有与原告说明,这20000元应视为被告在离婚时隐慝的共同财产,据此可见,被告在与原告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情形,因此,根据《解释(二)》的规定,法院可以撤销原、被告之间离婚协议之经济条款。那么夫妻一方可否提起撤销离婚协议中经济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285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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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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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书可以撤销。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可以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撤销问题探析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撤销问题探析

    内容:对离婚协议赠与条款的认定前述案件争议的1831.01平方米房屋系承某与黄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告虽然未在离婚协议中签字,但其作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与人,享有诉权。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由于子女是夫妻双方的平衡点,审判实践中,夫妻协议离婚时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一方当事人反悔,实际就是对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的撤销。法院仅在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将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撤销。因此,离婚协议中的有关赠与子女财产的内容是夫妻对其财产协商处分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是不能撤销的。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撤销问题探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256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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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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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离婚协议一般是不能单独撤销某一条款的,因为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协商一致签订的,协议有效,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单独撤销某一条款。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部分,发现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则可以在一年内申请撤销该部分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能否随意撤销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能否随意撤销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能否随意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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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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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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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赠与子女的房产能撤销,但是需要在变更房产登记之前。因为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若是已经变更,则不能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应当就赠与子女房产达成一致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一方违约可否撤销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一方违约可否撤销

    内容: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一方违约可否撤销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方违约不履行的不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书另一方当事人应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就双方虽已签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但并未至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备案手续则该协议并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可以反悔不予履行。但若法院查明在订立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会对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予以相应的驳回。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一方违约可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193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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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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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如果法院在审理后没有发现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怎样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赠与表示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怎样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赠与表示

    内容:案情2009年赵某与钱某协议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关于赵某名下的房屋双方约定赠予女儿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现赵某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第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属于有身份关系的协议而其中财产分割的内容是作为离婚协议的附加部分也应属于婚姻法调整的内容。依据最高法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婚姻就财产分割到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协议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那么怎样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赠与表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177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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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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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房产为不动产,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过户登记为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即所有权转移的效力,赠与房屋的产权才能合法转移给受赠人,居住及交付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本案男方婚前赠与女方的房产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仍属于男方所有,另,本案也不适用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条款,故男方可以在房屋产权转移之前撤销赠与。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合同经公证机构公证,且公证没有明显错误、赠与人就不能任意撤销该赠与。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而本案中的赠与合同并未经过公证,不受该条款的限制。
  •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

    内容:离婚协议目的是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育约定等都与解除身份关系相关,应当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只要离婚协议的订立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那么该协议及其中的赠与条款均不允许任意撤销。男方为了帮助女方,将婚前个人财产处理给女方用于帮助女方的,是履行法定义务,不应当属于赠与。” 实际上,《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并非否定离婚协议适用合同法。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149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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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离婚协议赠与房产能否撤销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协议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离婚协议赠与房产能否撤销

    内容:协议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夫妻协议离婚时需要注意对以下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1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的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该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二是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条款及作为离婚协议组成部分或者附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协议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离婚协议赠与房产能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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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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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可否撤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民法典中可否撤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

    内容:一民法典中可否撤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是基于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签订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民法典中可否撤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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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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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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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满足如下条件,就认定有效:1、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2、意思表示真实;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4、其他法定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

    内容:男方的理由为,离婚协议中的该项规定实质为男方对女方财产的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财产权利尚未转移,男方可以撤销赠与。因此,男女达成的离婚协议,是不能引用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是不能撤销所谓的“赠与”的。而且,男方将其个人财产处理给女方可以看作是对对方的一种帮助、一种经济补偿,而非赠与行为,是建立在原有的婚姻关系这种特定的人身关系基础上的,是达成离婚协议的基础,是不能随意撤销的。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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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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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撤销的。但受赠人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等法定情形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应如何定性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应如何定性

    内容:庭审中李某辩称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孩子所有的约定实质是男女双方对孩子作出的财产赠与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房产尚未过户因此要求法院判决撤销该赠与。律师点评本案主要争议在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应如何定性。”1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既与身份关系有着紧密联系又带有财产关系的性质。2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应如何定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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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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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外人不能够撤销离婚协议书,但是离婚协议中处分了案外人的财产,或者是损害了案外人的利益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涉及损害案外人利益的这一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如何撤销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如何撤销

    内容: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如何撤销可以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故被告李某应当无条件立即将房产过户给两个女儿当其拒绝履行时人民法院应当强制执行。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如何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135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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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对于子女的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离婚协议中对于子女的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离婚协议书签订时,争议房屋不具有产权登记,双方无权对其进行处分。二被告必须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认可本案争议房屋归原告武乙所有,同意配合原告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二被告均未举证证明离婚协议书已经变更或撤销,故二被告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法律规定赠与的人可以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本案被告武甲在庭审中辩称,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被告有权依法撤销赠与并明示撤销赠与,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协议中对于子女的赠与是否可以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122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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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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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无效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否请求撤销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否请求撤销

    内容:离婚后罗某反悔房屋产权未能过户。罗某主张离婚协议中的该项规定实质为男方对女方财产的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其可以撤销赠与。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罗某不能证明你们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罗某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支持。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否请求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144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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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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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协议是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予以撤销的:1、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2、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具有公益性质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 对离婚协议某一条款可否单独撤销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对离婚协议某一条款可否单独撤销

    内容:本案中,离婚协议系乔某和王某自愿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不应当予以撤销。”离婚后,王某一直未按照协议履行给付乔某生活费的约定。乔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如约履行。结合本案事实,原告乔某主张,自己是在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女儿的抚养权以及被告王某同意给付乔某生活费的条件下,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故在离婚协议的其他条款均已生效的情况下,单独撤销离婚协议中给付乔某生活费的内容,对乔某权益的保护是不公平的。那么对离婚协议某一条款可否单独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192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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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离婚后房产赠与能撤销,但是应当在变更登记之前撤销。变更后房产就属于对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离婚协议中自愿条款可否变更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协议中自愿条款可否变更

    内容:一离婚协议中自愿条款可否变更离婚协议书中的自愿条款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的变更后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那么离婚协议中自愿条款可否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186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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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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