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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够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

姚平律师2022.02.01275人阅读
导读:

王某与李某自愿到县民政局离婚并在上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幢三层楼房归两个女儿共同所有。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女儿所有的约定实质为男女双方对女儿作出的财富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富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房产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财富权利尚未转移男方李某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原告李某立即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与前妻王某一道将协议中约定的房产料理过户手续归两个女儿所有。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富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那么是否能够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某与李某自愿到县民政局离婚并在上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幢三层楼房归两个女儿共同所有。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女儿所有的约定实质为男女双方对女儿作出的财富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富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房产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财富权利尚未转移男方李某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原告李某立即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与前妻王某一道将协议中约定的房产料理过户手续归两个女儿所有。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富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关于是否能够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因此。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料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如果赠与人可随意撤销赠与一是违背了老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二是违反了当代契约签字生效的原则三是恶意利用赠与的撤销达到既离婚又占有财产的目的给子女或原配偶造成了经济损失和新的精神伤害也给法院增加了诉累因此引起的社会负面影响显而易见。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富赠与子女也属于双方对财富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故原告李某应当无条件立即将房产过户给两个女儿当其拒绝履行时人民法院应当强制执行。

案情

2009年2月案情2009年2月。王某与李某自愿到县民政局离婚并在上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幢三层楼房归两个女儿共同所有。该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效力并发放了。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女儿所有的约定实质为男女双方对女儿作出的财富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富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房产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财富权利尚未转移男方李某可以撤销赠与。

王某与李某的两个女儿向法院起诉2009年4月。要求原告李某立即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与前妻王某一道将协议中约定的房产料理过户手续归两个女儿所有。

审判

依法判决李某与王某在30天内将房产过户到两个女儿名下。

解析

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动机的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的目的而设定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女儿所有。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富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富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并就财富分割达成了协议。二是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富分割问题的条款及作为离婚协议组成局部或者附件的财富分割协议该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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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如果终于协议进行了公证 一般不得随意撤销 如果没有进行公证撤销 需要有法定的理由
  •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屋的约定是否撤销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屋的约定是否撤销

    内容:双方虽在离婚时约定将其房屋赠与女儿张某但之后并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房屋产权仍属于李某与张某某共同共有所以张某某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双方的女儿张某既不是离婚协议中的权利人也不是民事权利的承受人其只是民事权利所指向的对象仅仅为受益人在其父亲拒绝交付赠与房屋的产权时张某也无权要求其父亲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屋的约定是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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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恶意转让财产并不构成拒执罪的。我国法律明确归你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行为。构成本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 合同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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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能够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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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能够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

    内容:王某与李某自愿到县民政局离婚并在上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幢三层楼房归两个女儿共同所有。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女儿所有的约定实质为男女双方对女儿作出的财富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富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房产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财富权利尚未转移男方李某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原告李某立即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与前妻王某一道将协议中约定的房产料理过户手续归两个女儿所有。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富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那么是否能够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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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赠与财产原则上无法要回但如下情形除外:(一)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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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书涉及财产赠与内容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案情李某与王某协议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幢双方约定赠予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现李某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引起纠纷。析案有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的财产分割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予合同的规定确认李某享有单独撤销该房屋赠予的权利。其次离婚协议属于身份关系的协议财产分割的内容是离婚协议的附属约定属于婚姻法调整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书涉及财产赠与内容是否可以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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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外人不能够撤销离婚协议书,但是离婚协议中处分了案外人的财产,或者是损害了案外人的利益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涉及损害案外人利益的这一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共同房产赠与儿子是否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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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共同房产赠与儿子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共同房产赠与儿子是否可以撤销离婚协议是双方离婚妥协的结果不能任意撤销。无论是在民政部门双方协议离婚还是在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离婚都涉及到离婚协议的订立。为了达成协议离婚的目的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夫妻任何一方在财产分割方面所做出的必要的妥协或让步甚至是为了达成离婚的目的所做出的放弃财产的决定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任何一方在离婚后均不能以显示公平要求撤销离婚协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共同房产赠与儿子是否可以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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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离婚协议一般是不能单独撤销某一条款的,因为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协商一致签订的,协议有效,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单独撤销某一条款。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部分,发现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则可以在一年内申请撤销该部分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中对于子女的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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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离婚协议中对于子女的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离婚协议书签订时,争议房屋不具有产权登记,双方无权对其进行处分。二被告必须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认可本案争议房屋归原告武乙所有,同意配合原告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二被告均未举证证明离婚协议书已经变更或撤销,故二被告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法律规定赠与的人可以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本案被告武甲在庭审中辩称,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被告有权依法撤销赠与并明示撤销赠与,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协议中对于子女的赠与是否可以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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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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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后是能依法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但是当事人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才会予以支持,可以重新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变更是否有效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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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变更是否有效

    内容:2006年原告张某与丈夫被告王某因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协议第三条中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双方自愿赠与婚生子小明小明当时为3岁由张某抚养房屋暂由张某居住。据此第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因没有子女在协议上签字而使得赠与合同不成立的说法不能成立。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应认定赠与合同成立。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在本案中原告的赠与合同不符合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这三个限制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变更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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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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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将财产赠与子女之后,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撤销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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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内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赠与但其与一般的赠与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一般的赠与行为仅仅是一种单纯的财产处分关系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分割共同财产的一种方式只有在符合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行使撤销权。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是否可以反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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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撤销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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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撤销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女儿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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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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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内容不能单方撤销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内容不能单方撤销

    内容:2013年3月原告张某以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房产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赠与财产的所有权未实际转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赠与内容的约定。第二种意见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不能简单适用合同法有关赠与的规定。本案中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的离婚协议及协议中有关共同财产的处分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因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与解除协议双方夫妻身份关系其他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内容密切联系往往一项协议内容的修改或变化不单对其他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引起变化甚至可能对是否同意离婚都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内容不能单方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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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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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如果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在离婚时是有效的,但是,该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1、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2、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3、协议最好是采取书面形式。4、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是生效的,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法律依据:《婚姻法》(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不是可以撤销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房屋并对包括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的除非能够举证证明双方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就该财产分割协议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否则双方离婚时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双方将共同房屋赠与子女双方对房屋是共同共有关系赠与也是共同赠与任何一方单方都无权撤销赠与。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那么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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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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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财产是否可以反悔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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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财产是否可以反悔

    内容:第一即使男方后悔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赠与女儿的财产但是这种情况真的没有后悔药可吃了。以法理学角度解释离婚协议约定的将共有的财产归子女所有这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因此在离异父母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也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那么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财产是否可以反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165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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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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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约定无财产后还能够再次分割财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能否随意撤销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能否随意撤销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能否随意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275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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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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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离婚时一方有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另一方知道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重新分割财产的。
  •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撤销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撤销吗

    内容:离婚后,男方李某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2009年4月,王某与李某的两个女儿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立即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与前妻王某一道将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归两个女儿所有。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也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撤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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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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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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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撤销?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撤销?

    内容:离婚后,男方李某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2009年4月,王某与李某的两个女儿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立即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与前妻王某一道将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归两个女儿所有。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也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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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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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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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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