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债务有什么情况

导读:
后因被告姚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王某于2008年7月10日一纸诉状将周某姚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共同归还借款及利息。裁判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原告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被告共同偿还。两被告在离婚协议中虽约定债务由被告姚某承担但原告并不知情故该约定不能对抗原告而只能在两被告之间产生效力。被告周某若履行了本案中的给付义务可依协议向被告姚某另行追偿。且王某对协议一事并不知情债务由姚某负担的内容更未征得王某同意。因此离婚协议约定的债务负担对王某没有法律拘束力被告周某不能据此对抗原告王某的债权请求权。那么离婚协议约定债务有什么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后因被告姚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王某于2008年7月10日一纸诉状将周某姚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共同归还借款及利息。裁判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原告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被告共同偿还。两被告在离婚协议中虽约定债务由被告姚某承担但原告并不知情故该约定不能对抗原告而只能在两被告之间产生效力。被告周某若履行了本案中的给付义务可依协议向被告姚某另行追偿。且王某对协议一事并不知情债务由姚某负担的内容更未征得王某同意。因此离婚协议约定的债务负担对王某没有法律拘束力被告周某不能据此对抗原告王某的债权请求权。关于离婚协议约定债务有什么情况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
被告周某姚某原系夫妻。2006年被告姚某为家庭生活需要分两次向原告王某借款人民币40000元。借款到期后经王某多次催要被告姚某均未还款。2007年12月两被告在达成离婚协议时明确约定被告姚某在外所欠的债务全部归被告姚某承担被告周某一概不承担债务责任。后因被告姚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王某于2008年7月10日一纸诉状将周某姚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共同归还借款及利息。
裁判
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原告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被告共同偿还。两被告在离婚协议中虽约定债务由被告姚某承担但原告并不知情故该约定不能对抗原告而只能在两被告之间产生效力。被告周某若履行了本案中的给付义务可依协议向被告姚某另行追偿。由此判决周某与其前夫对原告的借款及利息负连带偿还责任。
评析
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程序简便成本低能有效减少离婚后可能发生的纠纷。本案中被告周某和姚某选择协议离婚并就债务负担做出约定。那么该约定效力如何?能否对王某形成约束?试析如下
1协议对周某与姚某的效力。协议离婚的基本前提在于婚姻双方能够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负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合意。周某与姚某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协议的订立系循于双方真实意思其间并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节且其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协议合法有效周某与姚某应当遵守。
2该协议不能约束王某。姚某为家庭生活需要向王某借款40000元该款在性质上为夫妻共同债务周某和姚某对此均负连带清偿责任。且王某对协议一事并不知情债务由姚某负担的内容更未征得王某同意。因此离婚协议约定的债务负担对王某没有法律拘束力被告周某不能据此对抗原告王某的债权请求权。
综上法院判决周某与姚某对王某的借款及利息负连带偿还责任同时指出“被告周某若履行了本案中的给付义务可依协议向被告姚某另行追偿”不仅考虑了协议相对方周某的权益更考虑了协议外第三人王某的正当诉求恰当地平衡了两种利益的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