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离婚弱者利益落实经济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导读:
但从法律实践来看如果不将这种“帮助”定性为强制履行义务对当事人缺乏约束力往往难以达到保护离婚当事人中弱势一方利益的立法目的。因此建议进一步明确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性质将“帮助”明确规定为“应当给予的帮助”通过强制手段将离婚经济帮助定性为帮助者应当加以履行的法定义务。在现有条件下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不应重复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制度之功能而应当保证人们已有的生活水平不因离婚而过多下降。对于离婚后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的经济帮助请求人也可根据双方当前收入差距抚养子女需要婚姻持续时间就业能力以及其他情况确定是否给予离婚经济帮助。那么保护离婚弱者利益落实经济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但从法律实践来看如果不将这种“帮助”定性为强制履行义务对当事人缺乏约束力往往难以达到保护离婚当事人中弱势一方利益的立法目的。因此建议进一步明确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性质将“帮助”明确规定为“应当给予的帮助”通过强制手段将离婚经济帮助定性为帮助者应当加以履行的法定义务。在现有条件下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不应重复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制度之功能而应当保证人们已有的生活水平不因离婚而过多下降。对于离婚后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的经济帮助请求人也可根据双方当前收入差距抚养子女需要婚姻持续时间就业能力以及其他情况确定是否给予离婚经济帮助。关于保护离婚弱者利益落实经济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经济帮助的性质我国民法典学界众说纷纭。之所以出现争议在于法律使用了“帮助”这一不属于规范法律术语的语词。从文义上看“帮助”不同于义务更应理解为一种道义上的责任。但从法律实践来看如果不将这种“帮助”定性为强制履行义务对当事人缺乏约束力往往难以达到保护离婚当事人中弱势一方利益的立法目的。因此建议进一步明确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性质将“帮助”明确规定为“应当给予的帮助”通过强制手段将离婚经济帮助定性为帮助者应当加以履行的法定义务。
依据民法典规定可以给予经济帮助的生活困难指离婚时已存在的困难。法律规定离婚一方生活困难有两项判断标准一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二是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实际上解决基本生活水平线下公民的生活困难是社会保险制度劳动保障等社会救济制度担负的任务。在现有条件下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不应重复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制度之功能而应当保证人们已有的生活水平不因离婚而过多下降。唯有如此才能凸显其弥补损害赔偿经济补偿制度之不足的独特功能。建议今后在案件审理中对于生活困难可以考虑以绝对标准为主同时参考相对标准。除了考虑离婚后依靠分得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一法定情形也应适当考虑能否维持原有生活水平即离婚后一方虽能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但生活水平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显下降的也应给予一定补助。对于离婚后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的经济帮助请求人也可根据双方当前收入差距抚养子女需要婚姻持续时间就业能力以及其他情况确定是否给予离婚经济帮助。
婚姻是一种相互信赖相互扶助的特殊社会关系婚姻状态与社会伦理道德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当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出于道义应对其加以救济。通过进一步完善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在法律将这一道义上升为义务与责任这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救弱互助友爱的光荣传统对于倡导人们确立珍惜亲情珍爱伴侣的良好道德品质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