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导读: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房产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婚期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差别
1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
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借贷给子女的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于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担。
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将这笔费用进行分割。起诉离婚时若女方主张权利要求分割那么就应将详细的费用的清单以及具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提交给审判人员以便于审判人员公平公正地进行财产的分割判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上述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