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份离婚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
导读: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那么有几份离婚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关于有几份离婚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协议有效吗?
顾名思义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如果有几份离婚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