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引出兄弟“猫腻协议”哥哥离婚东窗事发
导读:
此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后终审判决两兄弟私下协议无效。哥哥离婚引出“猫腻协议”2004年12月身为某电器公司大股东的哥哥张和打算转让股权时发现公司总资产实为150万元左右远低于规定最低注册资本508万元这若被工商部门发现公司将面临解散危险。签订协议后张健将85万元股权转让款给付张和。去年年底哥哥张和的妻子杨华与其离婚并认为张和收到了2286万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弟弟“起诉”哥哥被驳回今年4月弟弟张健突然起诉哥哥要求解除双方协议立即归还自己的85万元。她指出张健与张和是兄弟关系其转移财产是恶意串通。张健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那么离婚案引出兄弟“猫腻协议”哥哥离婚东窗事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此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后终审判决两兄弟私下协议无效。哥哥离婚引出“猫腻协议”2004年12月身为某电器公司大股东的哥哥张和打算转让股权时发现公司总资产实为150万元左右远低于规定最低注册资本508万元这若被工商部门发现公司将面临解散危险。签订协议后张健将85万元股权转让款给付张和。去年年底哥哥张和的妻子杨华与其离婚并认为张和收到了2286万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弟弟“起诉”哥哥被驳回今年4月弟弟张健突然起诉哥哥要求解除双方协议立即归还自己的85万元。她指出张健与张和是兄弟关系其转移财产是恶意串通。张健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关于离婚案引出兄弟“猫腻协议”哥哥离婚东窗事发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身为公司大股东的哥哥想把自己部分股份转让给弟弟却发现公司资产已远低于规定注册资金为规避工商监管哥哥签订了一真一假两份转让协议公开协议转让价为228万余元私下协议实际只有85万元。
这些股份在哥哥离婚时成为悬案哥哥妻子认为丈夫收到了228万余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兄弟二人叫苦不迭。此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后终审判决两兄弟私下协议无效。
哥哥离婚引出“猫腻协议”
2004年12月身为某电器公司大股东的哥哥张和打算转让股权时发现公司总资产实为150万元左右远低于规定最低注册资本508万元这若被工商部门发现公司将面临解散危险。张和决定签订一真一假两份协议一份备案于工商部门以508万元注册资金为准确定弟弟张健以2286万元受让张和在公司45的股份一份以150万元为准确定45的股份价值672万元并以85万元转让给张健。签订协议后张健将85万元股权转让款给付张和。
去年年底哥哥张和的妻子杨华与其离婚并认为张和收到了2286万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杨华的诉求。
弟弟“起诉”哥哥被驳回
今年4月弟弟张健突然起诉哥哥要求解除双方协议立即归还自己的85万元。作为被告的张和不但没有进行辩解反而称完全同意张健请求。同时他强调股权转让金应为85万元而不是2286万元。
而作为第三人杨华却不是这样认为了。她指出张健与张和是兄弟关系其转移财产是恶意串通。根据工商登记股权转让金是2286万元也经全体股东确认转让而协议书未经全体股东签名确认是无效的。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公开协议经过了股东会议讨论并形成会议决议已具法定约束力而私下协议属恶意串通规避国家工商部门的管理当属无效。据此法院一审驳回张健的诉讼请求。张健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佛山中院终审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