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导读:
一离婚需要的材料1协议离婚1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要带着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共同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2受理申请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那么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需要的材料1协议离婚1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要带着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共同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2受理申请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关于离婚需要哪些材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需要的材料
1协议离婚
1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需要带着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共同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内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指民政局)提出申请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将不予受理。双方拿到这个回执单后就可以回去等待了这时30天的冷静期就开始计算了。
330天离婚冷静期
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如果后悔了不愿意离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冷静期内你可以主动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当然也可以不去撤回而是消极的等待这30天过去。当这30天过去以后接下来的30天内(也就是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双方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不离了。
4申请离婚证
30天的冷静期过后如果夫妻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的则需在冷静期满后的30天内也就是又一个30天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带着以下材料
离婚协议书3份(协议书中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结婚证
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有效身份证件
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之前申请离婚登记的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时需接受婚姻登记员的询问并在笔录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会继续办理对于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将不予办理。
5登记拿证
婚姻登记员审查材料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登记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证件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另外因为当时人选择的是诉讼离婚所携带的法律文书是其最好的证明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再进行审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场仍然可凭法律文书办理相应地离婚手续。
二离婚满足的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协议离婚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当事人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即两人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协议离婚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
4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
5离婚协议必须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
其次根据您的情况您需要注意你们俩是否有孩子和财产如有则必须商量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及问题。同时签订协议时也要同时符合上述五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