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立案应提交材料法院清单有哪些
导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离婚案件立案应提交材料法院清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离婚案件立案应提交材料法院清单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件立案应提交材料法院清单有哪些
1起诉状原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起诉状中需明确诉求“解除婚姻关系”有子女的须明确子女归何方抚养请求法院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较多时请在诉状后附上财产清单
2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复印件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证明
起诉解除事实婚姻的请提交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离婚双方在1994年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明
曾起诉请求离婚未获法院判决支持的请提交盖有生效章的判决书复印件
3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
经常居住地证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办理信息或由居委会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当事人从某年某月某日至今一直居住在深圳市宝安区某地已居住满一年
请求法院变更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请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
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或原告代理人为公民代理人时须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在本院工作人员前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
律师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②经核对的执业证复印件
近亲属或监护人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民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代理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
②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近期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③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在本院见证下签订的无偿法律服务声明书原件
④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5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6证据材料清单
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7送达地址确认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