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案件当事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
导读:
原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起诉书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 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 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那么涉外离婚案件当事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原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起诉书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 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 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关于涉外离婚案件当事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原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
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起诉书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
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
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被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
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答辩状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被告不能到庭,应经
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
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