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介绍

导读:
被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答辩状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被告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那么涉外离婚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被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答辩状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被告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关于涉外离婚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介绍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原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起诉书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天津离婚网提醒您: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被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答辩状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被告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