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的法律效力及领取程序是怎样的

导读:
离婚证的法律效力及领取程序是怎样的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此举将使得办理离婚的手续大大简化时间大大缩短。新条例同时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那么离婚证的法律效力及领取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证的法律效力及领取程序是怎样的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此举将使得办理离婚的手续大大简化时间大大缩短。新条例同时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关于离婚证的法律效力及领取程序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证的法律效力及领取程序是怎样的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证的领取具有一定的规律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申请离婚
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离婚当事人可当场领到离婚证
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苦等1个月的审查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当场领到离婚证。
根据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原有条例中的这个规定。新条例指出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举将使得办理离婚的手续大大简化时间大大缩短。
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的处理可以大而化之。新条例同时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