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律师对手机短信证据如何进行把握

导读:
离婚案件中律师对手机短信证据如何进行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该法中确认了数据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该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数据电文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发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讫确认时数据电文视为已经收到。那么离婚案件中,律师对手机短信证据如何进行把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件中律师对手机短信证据如何进行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该法中确认了数据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该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数据电文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发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讫确认时数据电文视为已经收到。关于离婚案件中,律师对手机短信证据如何进行把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件中律师对手机短信证据如何进行把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该法中确认了数据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该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第三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四条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三)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第七条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
第八条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二)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三)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四)其他相关因素。
第九条数据电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发件人发送(一)经发件人授权发送的(二)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的(三)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的。当事人对前款规定的事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数据电文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发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讫确认时数据电文视为已经收到。
通过以上条文可以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手机短信的利用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会被广泛应用。作为律师在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时注意将短信内容固定必要时请公证处的人员进行公证使其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在公证时注意记录手机的型号及品牌以便后查这样的证据需要对方提供更强的效力的证据才能推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