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时借款离婚后夫妻是否应该共还
导读:
第一被告李某和第二被告张某于2006年7月5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因索款无着后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李某张某偿还欠款80000元郭某承担连带责任。故判决被告李某张某归还原告陈某借款80000元李某张某对还款互负连带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的名义所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对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没有约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转移和变更夫妻对外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不因债务人婚姻关系的变动而受到侵害。那么婚姻存续时借款离婚后夫妻是否应该共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被告李某和第二被告张某于2006年7月5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因索款无着后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李某张某偿还欠款80000元郭某承担连带责任。故判决被告李某张某归还原告陈某借款80000元李某张某对还款互负连带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的名义所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对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没有约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转移和变更夫妻对外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不因债务人婚姻关系的变动而受到侵害。关于婚姻存续时借款离婚后夫妻是否应该共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6年1月16日第一被告李某向原告陈某借款100000元约定于2006年5月16日偿还并出具了欠条一张。第三被告郭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据上签了字。后李某向原告陈某归还了20000元借款余款未还。第一被告李某和第二被告张某于2006年7月5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因索款无着后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李某张某偿还欠款80000元郭某承担连带责任。
焦点
李某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陈某借的100000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被告李某和张某关于债务的约定是否能对抗第三人陈某即本案的原告?法院认为该借贷发生于第一被告李某与第二被告张某婚姻存续期间用于第一被告李某的个人经营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也对该债务的一部分作了处分第二被告张某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为第一被告李某的个人债务故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被告李某与张某解除婚姻时虽约定了李某用于个人经营的贷款(包含本案争议债务)由被告李某一人承担但此约定只对其内部成员有约束力不能对抗本案原告故原告要求被告张某承担还款责任的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故判决被告李某张某归还原告陈某借款80000元李某张某对还款互负连带责任。被告郭某对被告李某张某的还款承担连带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的名义所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对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没有约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中对债务负担的约定往往是由一方承担而该约定因没有征得债权人同意故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因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已对夫妻财产做出分割处理而转移如果债权人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又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共同债务为由向债务人及配偶主张权利的只要其主张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及配偶不得以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已经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作为其拒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抗辩理由。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又因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中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行使追偿权。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转移和变更夫妻对外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不因债务人婚姻关系的变动而受到侵害。而本案中被告李某与被告张某解除婚姻时虽约定了债务由被告李某一人承担但此约定只对其内部成员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即本案的原告并且张某辩解该债务为李某个人债务没有提供证据另外也不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故原告要求被告张某承担还款责任的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