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中国人办理离婚事宜的几种情形
导读:
一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五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夫妻双方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双方自愿还是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海外中国人办理离婚事宜的几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五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夫妻双方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双方自愿还是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关于海外中国人办理离婚事宜的几种情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一方为华侨(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双方均为华侨夫妻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如果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一方为出国人员(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出国人员应提供护照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
当事人双方如有争议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双方均为出国人员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现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夫妻双方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双方自愿还是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