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导读:
香港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1呈请人向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2呈请人以邮寄或送交方式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使他知道离婚程序已开始。3收获呈请书后答辩人可填写认收书向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例如是否要答辩是否同意呈请人之各项要求等。4呈请人向法院申请排期聆讯该离婚案件。5呈请人及答辩人于聆讯日,到法院作证。6如双方没有争执法院对离婚判暂准离婚令对子女监护权和扶助费等作出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那么香港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香港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1呈请人向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2呈请人以邮寄或送交方式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使他知道离婚程序已开始。3收获呈请书后答辩人可填写认收书向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例如是否要答辩是否同意呈请人之各项要求等。4呈请人向法院申请排期聆讯该离婚案件。5呈请人及答辩人于聆讯日,到法院作证。6如双方没有争执法院对离婚判暂准离婚令对子女监护权和扶助费等作出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关于香港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香港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1呈请人向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
2呈请人以邮寄或送交方式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使他知道离婚程序已开始。如答辩人不知去向,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以登报送给其亲友转交或其它方式送交呈请书。
3收获呈请书后答辩人可填写认收书向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例如是否要答辩是否同意呈请人之各项要求等。答辩人必须在八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
4呈请人向法院申请排期聆讯该离婚案件。
5呈请人及答辩人于聆讯日,到法院作证。
6如双方没有争执法院对离婚判暂准离婚令对子女监护权和扶助费等作出裁决。如双方对子女监护权或扶助费等有争执法院将另订日期处理。
7暂准离婚令颁布后没有其它问题要处理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最后离婚令。
8法院颁布最后离婚令后,婚姻关系才正式结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