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导读:
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但个别国家规定自生存一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关系始告消灭婚姻终止。2婚姻终止的原因二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致使婚姻终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但个别国家规定自生存一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关系始告消灭婚姻终止。2婚姻终止的原因二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致使婚姻终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婚姻终止的原因一配偶一方死亡
(1)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
(2)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规定。但个别国家规定自生存一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关系始告消灭婚姻终止。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以后确知失踪人并未死亡时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撤销原宣告死亡的判决。
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有些国家则规定在此情况下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并须重新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能恢复。
如果其配偶已与他人登记结婚后一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其原来的婚姻关系不再恢复。这是鉴于人身关系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多数国家对此作了明文规定。
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原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2婚姻终止的原因二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致使婚姻终止。
离婚是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1)协议离婚
亦称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有关部门认可即可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依法登记离婚。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对待离婚或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调解或判决的一种离婚制度。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