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时效限定有哪些
导读:
离婚诉讼时效限定有哪些(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一条1因胁迫结婚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不能提起离婚的时间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那么离婚诉讼时效限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诉讼时效限定有哪些(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一条1因胁迫结婚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不能提起离婚的时间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关于离婚诉讼时效限定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诉讼时效限定有哪些
(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一条1因胁迫结婚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不能提起离婚的时间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时间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