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虚假债务如何认定
导读:
通过这两个方面的查证不仅可以查明债务是否虚假而且在债务真实的情况下还可以查明所借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次严格贯彻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为证人的债权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法官要完整地告诉证人有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不如实作证的法律后果。当然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上述问题的不同回答并不能必然得出债务就是虚假债务。因此离婚诉讼中单方提出的高额债务尤其值得审判人员注意对数额不大的债务并不能实现虚假债务的目的可采性更强一些。就离婚夫妻间的债权债务有书面形式和证言形式之分对固定债权债务的效力而言书面形式要优于证言形式。那么离婚诉讼中的虚假债务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通过这两个方面的查证不仅可以查明债务是否虚假而且在债务真实的情况下还可以查明所借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次严格贯彻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为证人的债权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法官要完整地告诉证人有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不如实作证的法律后果。当然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上述问题的不同回答并不能必然得出债务就是虚假债务。因此离婚诉讼中单方提出的高额债务尤其值得审判人员注意对数额不大的债务并不能实现虚假债务的目的可采性更强一些。就离婚夫妻间的债权债务有书面形式和证言形式之分对固定债权债务的效力而言书面形式要优于证言形式。关于离婚诉讼中的虚假债务如何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虚假债务形成的原因分析
按照一般情况与第三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主要是经营过程中资金链出现了断裂或者日常生活中遇到了暂时的困难情况不得已情况下才向第三人举债。在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不认可的情况下应该让婚姻关系的债务人举证证明所借资金的使用用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资金支出事实的存在以及当时遇到的自备资金匮乏难以满足正常资金支出的需要。通过这两个方面的查证不仅可以查明债务是否虚假而且在债务真实的情况下还可以查明所借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强化与作为债权人的证人证言的质证
首先要查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如何双方是否存在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一方存在明显的亲友关系或者重大经济利益关系时其证言或者出示的书证的证明力较弱。其次严格贯彻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为证人的债权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法官要完整地告诉证人有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不如实作证的法律后果。在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就对方产生的债务不予认可后在其充分举证以后法官可以就该债务的有关问题向债务人询问主要围绕产生债务的时间过程金钱交接的地点方式还款的约定债权人金钱的来源(银行取款工资取款股市取款现金取款等)在场证人包括那些人等。等到作为证人的债权人到庭作证后在其对有关事实陈述后围绕上述问题对证人进行询问通过其回答来印证债务的真实性。当然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上述问题的不同回答并不能必然得出债务就是虚假债务。原因是部分债务形成的时间比较长当事人对该事实的记忆比较模糊亦应属于常理。通过双方的质证法官更容易就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是否合情合理做出判断。
(三)通过对债权债务本身的分析来认定债权债务是否虚假
债权债务本身的分析主要包括债权债务的数额债权债务的表现形式债权债务的利息约定债权债务的担保方式等。虚假债务是当事人为了不正当目的而经过预谋的虚构债务在其表现形式上一定有不合理之处。就债权债务的数额而言虚假债务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与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财产状况不相称即财产寡而债务大或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例过大。这是因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债务所占资产比例过大债权人的风险就比较大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一般人并不愿意冒这么大的风险。
因此离婚诉讼中单方提出的高额债务尤其值得审判人员注意对数额不大的债务并不能实现虚假债务的目的可采性更强一些。当然数额的大小只有相对意义例如对2万元的债务并不能简单地认定其数额的大小对资财雄厚的家庭而言2万元属于小债务对家境贫困的一般家庭而言该债务就属于数额很大的债务。
就离婚夫妻间的债权债务有书面形式和证言形式之分对固定债权债务的效力而言书面形式要优于证言形式。对真实的大数额的债权债务债权人债务人之间一般会采用书面形式来约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期限借款事由还款期限等一般都会在书面证据中有所约定。法官可以围绕上述几个方面对证据进行质证以辨其真伪。